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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公布一组数据:从4月28日至5月5日,全国网络零售额达3818亿元,同比增长28.1%。可以说近几年的互联网发展市场风起云涌,但是其背后隐藏的危机和浮出水面的发展瓶颈。 不仅社交电商蓬勃兴起,直播带货近两年也呈爆发式增长。供给丰富,业态不断出新,网络消费让人离不开,但有时也会给人添堵。例如社交电商的涉嫌传销、售卖假货、流量红利或将消失等问题。 难解的传销质疑 前段时间,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1份行政裁定书显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支付宝账户和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共计3000万元。法院经审查认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相关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社交电商涉嫌传销问题由来已久,数年前就因为“拉人头”、“层层获利”的操作模式,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云集被认为涉嫌传销,浙江监管部门曾对其开出一张近千万元的罚单,云集不得不调整生意模式,以符合监管。 对于社交电商为何频频触雷传销。总所周知,社交电商的前身就是“微商”,作为“微商”的变种。其主要有两类模式,一是拼团模式,典型代表是拼多多。拼多多的策略为,通过同一个圈层的用户快速扩散,形成依赖于熟人社交链。 二是基于S2B2C的分销模式,其发展初期都是通过缴纳一定额度的入会费或者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用计酬方式按下线以及下线的下线发展数量进行提成,这是典型的“拉人头”模式。 不过社交电商日渐发现,扩张会员规模难以持续,一是收人头费涉嫌传销,现在众多的社交电商平台都已经取消了对会员收费;而一味扩大规模,不提升会员的销售与服务能力,业绩增长也难以为继。 主要由于缺乏严格的政策法规监管,社交电商市场野蛮无序,其灰色的传销模式很快暴露弊端。 规范之路任重而道远 随着我国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社交电商已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社交电商的规范道路也将势在必行。 其实,社交电商的销售方式就是做用户分销,用户通过注册,可以发展下线,下线则通过销售,做上级分佣,是一种二级分销的模式;个别公司支持做到三级甚至四级分佣,这时候跟传销的模式很相似,有可能踩到法律的红线。 避免踩到法律的红线。如何调整生意模式,以符合监管将是社交电商企业规范的前提,随着其相关规则制订与通过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包容审慎”的监管,不意味着社交电商能够一直野蛮生长、肆无忌惮。未来将正本清源、逐渐回归理性。 而且社交电商的产品质量、货源问题、产品销售模式、传播模式合规化仍是行业痛点。如何解决网络消费中的“痛点”,将成为社交电商规范的最重要一点。如今网络上,社交、娱乐和购物场景被打通,监督执法部门也能更好地统一执法尺度、客观公正执法。 虽然随着《电子商务法》等社交电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然而仍有些害群之马,因此社交电商的规范之路任重而道远。同时精准有力的监管,不仅为网民营造舒心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也将促进平台经济的有序发展、不断提升。 封面图来源 pixabay |